家住上海的男子曹某和女子赵某因乘坐顺风车相识,迅速恋爱,领证结婚。
随后,男方把一套价值千万的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,也就是把房产99%的份额给了女方。
然而,两人离婚后,女方提出按照房产登记比例进行分割。
法院会支持吗?离婚过程中,双方多次对簿公堂。
获赠千万房产 离婚后能“独吞”吗? 曹某和赵某婚后一年零八个月,女方赵某第一次向法院起诉,要求离婚,但当时法院认为,两人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,所以并没有判离。
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徐莉:此后双方继续分居,一年后,赵某再次起诉,离婚态度非常坚决,曹某也是看婚姻实在是不能维持下去了,所以同意调解离婚。